期刊文献+

试用期满后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情简介2015年1月,职工谭某跳槽到某汽车配件公司。在人力资源招聘现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承诺,谭某进公司后,马上与他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上班后,谭某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却告诉谭某,能否留下来,关键取决于谭某的表现,干脆等三个月试用期满,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谭某对此很是疑惑,公司以试用期为由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作者 刘业林
出处 《工会信息》 2017年第17期26-27,共2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