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期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生命价值和个人尊严,切实保护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建立管教民警和未成年犯之间平等、亲和、规范、互动的新型关系,建立适合未成年犯特点的知识教育、人文教育、职业教育有效结合的机制,使未成年犯能够自愿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使教育改造的目的由隔离惩戒向有利于复归社会转变。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20-22,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