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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党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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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积极借鉴巡视做法探索开展市县巡察,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但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着巡察监督"合法不合法、长久不长久"的疑问。新《条例》对建立市县巡察制度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市县党委对巡察工作负主体责任。市县党委要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巡察监督是市县党委管党治党的利器利剑,党委不发力,巡察就无能为力。市县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领导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
作者 杨蕾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7年第14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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