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污染气体排放不断增多,京津冀地区雾霾问题日益严重。大气污染跨地域治理难度加大,区域合作成为必然选择,而建立和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成为解决雾霾问题的关键。目前,京津冀雾霾治理的府际合作机制仍面临着参与主体单一、各组成部分首要目标不一致、合作机制水平低、地方政府执行力不足等问题。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完善京津冀雾霾治理的府际合作机制。在领导机构上,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环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构成上,设立办公室、专家咨询组两个日常机构;在组织运行上,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参与机制、京津冀利益协调机制、区域协作长效机制、合作成效保障机制,以推动京津冀的府际合作。
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73-81,共9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京津冀生态治理中的府际关系研究:基于整体性治理的分析框架"(16BZZ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