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长之先生在他著名的《鲁迅批判》中写道:“一个人的作品,在某一方面最多的,就往往证明是一个人的天才的所在。”由此他下结论说,鲁迅是一个杂感家,而非小说家或散文家,理由是鲁迅的杂感数量大,当然算是一个杂感家。杂感是鲁迅“在文字技巧上最显本领的所在,同时是他在思想隋绪上最表现着那真实的目的所在”。这一判断是很有道理的。李长之的批评文字饱含情感与热力,灌注着生命意识,没有说理文字的干枯乏味,确实做到了将批评作为一种文体来经营。不妨说,将批评作为一种文体来经营,才会有大批评家的产生。
出处
《滇池》
2017年第7期4-11,4,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