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是人类社会共同的美好追求,也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之一。在实现法治的道路上,法律方法的作用越来越被学者肯定。法律方法和法治的关系是目的和方法的关系。正确地运用法律方法能够保证法律的独立性,在形式和实质上实现法治;相反,则会阻碍法治建设。因此,我们应合理利用法律方法,发挥法律方法对法治的积极作用,避免其产生消极影响。但法律方法不是实现法治的唯一方法,应摒弃法律方法万能论的思想。
出处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第5期215-216,共2页
Journal of Kaife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