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解释有其特定的概念和方法,法官在案件的司法审理过程中,对于案件的法律解释方法要灵活、具体地加以选择和对待,法官要根据具体的司法实务,选择适宜的法律解释方法。同时,在司法实务的裁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一定的价值判断,法律解释便带有了主观性的色彩,为了更好地解决司法实务中的难题,更好地用法律适用效果、伦理道德来衡量司法实务中的实践应用,就需要关注法官的专业技能与个人素质,使不同的法律解释方法在司法裁判中体现出其不同的法的价值。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7年第11期30-31,共2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