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绿色发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来的新的发展理念,是我国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绿色发展的达成需要公共部门、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相互协调与合作。单一的治理主体无法应对全球化背景下绿色发展的要求,只有通过协同治理,激活与绿色发展相关主体的参与动力,通过公共组织治理协作、公共组织与市场组织的有效链接、公共组织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共治,才能不断提高绿色发展治理绩效。
出处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60-65,共6页
Journal of Hun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