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政府必须寻求融资模式与管理上的转变与创新。从政府角度而言,要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并建立高效的企业融资服务机制;从市场化融资主体角度而言,要利用企业专项债券等新的融资渠道,同时着力优化融资组合,实现长、中、短期融资合理配置。地方政府和转型中的融资平台公司应在债务剥离和做实资本的基础上,形成地方政府债券与企业专项债券相对接、相平衡的投融资格局。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89-93,99,共6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