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戏曲的特点是通过“唱、做、呛、打”四种手段来表现多种多样的内容的,每种表现手段都是经过多少年来无数艺人的苦心钻研与表演经验积累的结果,各自都有它丰富的内容。而我们越剧虽亦包含这种特点,但由于受本剧种条件的限制(如女演男,发展时间短等),表现题材较局限于某些内容,如儿女情长,家庭琐事等。故而在表现手段上就重“唱、做、呛”,而不重“打”。
出处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1-9,共9页
Journal of Zhejiang Vocational Academy of 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