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联邦政府高等教育公共治理中的科技创新策略是美国走向并保持强国地位的有力举措,其中对大学知识产权事务的巧妙介入堪称典型。通过文献研究法和判例研究法发现美国联邦政府利用宪法"知识产权保护权"条款的明示性专有权力,可以通过引导大学知识产权走向、决定大学知识产权权限、介入大学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大学知识产权成果、规制大学知识产权行为、形成大学知识产权判例等方式来驱动大学创新创业,从而形成一种依"知识产权保护权"条款的高等教育公共治理权。研究结果表明,美国联邦政府充分而适当地行使着这种高等教育公共治理权,通过谨慎而善意地介入大学知识产权事务,起到了以"知识产权保护权"之火点燃大学创新创业之油之功效并有效达成了实现国家科技创新的战略目的。
出处
《江苏高教》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97-102,共6页
Jiangsu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重点项目(16ZD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