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诉讼调解具有判决不可比拟的诸多优势,它可以有效修复已经出现裂痕的各类社会关系、弥补成文法的缺陷与空白、降低涉诉涉法上访比例等。然而过度强调诉讼调解与规则之治存在明显张力。过分强调和推行诉讼调解,难以避免调解过程中的强制、诱导和非程序化,对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推进审判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均具有不可忽视的负面作用,因而诉讼调解亟须规范化。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50-157,共8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4年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广州市商会与法院联动调解商事纠纷的法律问题研究"(14G6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商会调处商事纠纷法律问题研究"(13BFX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