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孙建茵在《求是学刊》2016年第6期撰文指出,布达佩斯学派认为,不仅伦理的主体转换成了日常生活中的个体,社会变革的方式也从宏观的革命转变为微观的日常生活伦理的变革.在这种变革中,作为日常生活组织中心的家庭模式需要通过形式上的更替以适应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布达佩斯学派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新人的塑造和日常生活伦理的生成也必然有赖于共产主义新型的家庭模式--公社的产生.公社培育适合共产主义社会的日常生活伦理的优势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公社作为一个共同体体现了自由和个性的价值.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218-218,共1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