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古以来风俗承载着社会教化功能,具有深厚的地方文化特性。移风易俗的方式既有文化宣教手段又有规约治理手段。从治理论视角来看,移风易俗主要依赖基于"地方性知识"而形成的村规民约。通过实证考察黔东南地区瑶白、华寨、黄门三村发现,村规民约在移风易俗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三村移风易俗的原因主要是旧有乡风礼俗过于繁复,浪费大量人力物力,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精神,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集体议定的移风易俗村规民约不仅内容细致具体,而且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风俗之治"与"法律之治"的治理范围及治理机制并不一致,"风俗之治"能够弥补"法律之治"的不足;乡村精英强有力地推进了"风俗之治",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具有比较好的实效。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08-117,共10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2016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课题(16SFB3002)
2016年度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16FXC023)
2016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CLS(2016)C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