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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支行内部帐、证管理办法亟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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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有一部份县支行为了加强对费用的管理,把县支行的财务收支帐(680科目)集中到会计出纳股管理,这对于抑制乱支乱用的浪费现象,集中资金统筹安排全辖基础设施建设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对照区分行制定的“会计出纳达标升级实施细则”以及会计出纳基本制度,笔者认为存在以下问题。 1、失去监督作用。会计出纳股是支行的一个业务管理部门,职责是贯彻实施上级行的规章制度,搞好全行的经营核算和财务收支管理以及全行会计出纳业务的辅导。将内部帐集中到会计股以后,实际就将审批、开支集于一身,不符合审、支分离的原则,失去了管理监督作用。
作者 刘香莲
出处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 1992年第12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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