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决定用三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治理整顿任务。我区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治理整顿工作的要求是:(一)继续执行“从紧”的信贷方针实行“从紧”的信贷方针是控制和调整社会需求的一项根本措施,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决贯彻执行这一方针。首先,继续实行信贷规模控制的责任制。信贷总规模,不经批准,不得突破,谁突破谁负责。继续实行一次亮底,按季控制、按月考核、适时调节的监控办法;其中对农业贷款实行按年考核并核定年中最高限额的办法。其次,在严格控制贷款总规模的前提下,加强地区间信贷资金和规模的适时调节,发挥整体功能作用。第三,加强区分行调控能力,实行统筹基金办法。今年各行按上年各项存款余额的1.5%上交区分行,区分行按规定上交总行。第四,积极平衡行、社资金,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农村信用社贷款坚持以农业为主、农户为主、短期贷款为主,增加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组织的信贷支持。第五,严格管理拆入资金和联行汇差资金。拆入资金只能用于临时周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