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绿色发展理念下的生态税是国家及地方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生态保护目标,筹集生态保护资金,并调节纳税人相应行为而依法设立的非对价金钱给付义务。环境权保护和经济外部性内部化分别是生态税的法学和经济学理论基础。我国尚未建立起科学、完善的生态税体系,既有的生态税制存在较多问题。未来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生态税体系,要在明确构建目标和原则的基础上,探索设立污染税、对现有税种进行生态化改造并完善生态税的优惠体系。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104-107,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