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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中毒洗胃应注意的问题及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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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洗胃应注意的问题1.1 洗胃时机洗胃不应受4h~6h生理排空时限,因为毒物促进幽门痉挛,致胃排空障碍。实验证明即使超过12小时或更长时间,胃粘膜往往有残存的毒物排出而被吸收。因此服毒超过12h或更长时间仍应要洗胃。1.2 选择洗胃液根据毒物种类决定,一时不能判断毒物性质,可用温开水(32℃~38℃)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敌百虫中毒忌用)。1.3 洗胃时的体位及灌洗量采用平卧头偏向一侧,先抽出胃内容物,每灌洗液量为300ml~500ml,不能以洗胃液的多少决定停止洗胃,应根据抽出液与注入液颜色一致,且无药味。
出处 《当代临床医刊》 1999年第2期93-93,共1页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linic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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