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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联制表式:治安案件受理立案登记方法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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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的第一步工作,就是治安案件的受理立案。现阶段,各地的做法往往是通过填写公安部在全国统一制发的《治安案件受理立案登记表》,并履行"领导批示"等规定手续,对应予治安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轻微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以完成《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法律程序;在具体操作时,办案部门往往同时填写一份"立案表"备查。这些做法,从表式上看,基本上保证了治安案件受理、立案、统计、备查等项工作的开展,但从实践看,这种重复填写二份"立案表",一份随卷、一份备查的做法,流于形式,有待改进。多年来。特别是1991年派出所开展"达标"规范化建设以来,就治安案件受理、立案查处登记的表式,我们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反复比较的基础上,推行了"双联制"表式,改进了治安案件受理、立案、查处的登记方法。实践证明,这对治安案件统计、治安情况分析、治安工作决策等,都具有积极作用。
作者 何凡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1998年第6期106-107,共2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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