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奏议文在秦代被视为"政事",到了汉末、建安时期随着经学衰落,这一文体获得了独立地位,并得到了当时文学批评者的关注。由于汉代儒学占据思想的中心,儒生是奏议文创作的主体,奏议文不可避免地受到儒学、经学的渗透与束缚,呈现出"雅"的风貌。但在魏晋时期随着经学中衰与文学审美性的自觉,这一文体的风貌发生了转折,开始追求文学形式的"丽"。到了南朝随着对"辨体"意识及文学审美性的认知进一步增强,出现了重"文"轻"笔"的文体观念,属于"笔"体的奏议文文体品格出现了下降。纵观奏议文在汉魏六朝的文体演变,我们发现这都与汉魏六朝文学的变迁是合拍的,其背后是不同时代文学观念与文体意识的改变。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66-172,共7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