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有了迅速发展,但是环境正义作为一种较新的环境理念,在我国的环境法治建设中还存在缺失。现阶段,我国环境法治进程中存在的环境正义问题主要体现为:立法目的和原则缺乏环境正义理念、环境法治中的权利义务失衡、司法中的环境正义实现制度存在缺陷等。因此,要在我国的环境立法原则中确立环境正义理念,并以此为基础健全法规制度,进行司法改革,以期环境正义在我国环境法治进程中的最终实现,人类与环境得到共同发展。
出处
《世纪桥》
2017年第2期35-37,共3页
Bridge of Century
基金
2014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与立法模式比较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14B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