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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民国新中国历届省府往事及省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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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晚清时期直隶省总督署 清初直隶省的最高行政官吏为总督或巡抚,代表皇帝总揽一省或二三省军政大权。顺治初年北直隶曾设保定巡抚。顺治五年(1648年),将“北直隶”改为直隶省,裁保定巡抚。设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驻大名府(今邯郸大名县)为直隶省省会。
出处 《档案天地》 2017年第3期12-15,共4页 Archives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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