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吉林省通榆县T协会在农村社区的组织化实践的研究,可以看到草根NGO由于长期参与社区治理、具备NGO的理念和专业性、不以强制权力和资源输入作为变革动力,而能够在尊重乡土逻辑的基础上,通过催化和诱导社区从私到共、从自在的共到自为的共的转化,完成草根NGO的组织化以及社区的自组织化,进而以社区组织的发育推进基层组织公与共的比重的优化调整,初步搭建起公共协同的治理格局。可见,重构农村社区治理格局的关键机制在于,在农村既有的公共性结构基础上,活化社区中存在的私、共、公,促使其良性转化、互动乃至合作,从而激活乡村社区隐性和凝固的公共性,构建起"新公共性"的治理格局。新公共性理论不仅勾勒了农村治理格局的蓝图,并且内含了实现此种变革的内在机制。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94-203,共10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2&ZD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