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经过二十多年的试点探索,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不可否认,这一制度已经成为各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合作努力的结果,其三方既是"合作伙伴",也是利益相关者和利益博弈者。在利益的博弈过程中,既实现了各自的目标和价值,也促进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不断改进,但同时也导致了各种风险的形成。防范和化解这些风险,一要靠政府提高服务外包能力和建立各项保障措施;二要靠壮大社会组织的力量和增强其供给服务的能力;三要靠广大公众的积极配合和监督;四要靠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序推进,有法可循。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40-45,共6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与模式研究"(13BGL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