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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法》修改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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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6年修改征求意见稿)》提出如下意见。一、临时使用林地不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原文】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保证金。
作者 邹润学
出处 《森林公安》 2016年第6期36-38,共3页 Forest Public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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