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以来,全国各地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阻力,影响了盘活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性障碍。“列收列支”资金之间统筹使用难度大。按国办发[2014]70号文件规定,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可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结转(包括省专项)超过两年也要求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这部分资金中省专项、政府性基金及一般公共预算中的专项收入都是具有专项用途的。如政府性基金按照规定只能用于指定的基金类别项目,无法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专项收入必须用于教育、环保和国土等特定支出方向,难以统筹用于其他方面。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8期23-24,共2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