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国家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的拉大,高等学校贫困生认定成为学生工作的一项重点,但是目前高等学校对贫困生认定仍停留在浅显的层次,需要相关研究者对其认定途径展开深层研究。高等学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存在认定资料真实性受到质疑、民政部开具的贫困证明作用不显著、班级民主评定作为认定方式存在缺陷、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可通过实施生源地民政部门及高等学校双重认定与资助机制;对贫困生认定进行动态化管理;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地方民政部门的监督等诸多更深层次的认定途径,促进高等学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不断完善,帮助真正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平稳地度过其大学生活,同时也使我国高等教育按照既定规划稳定发展。
出处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437-440,共4页
Journal of Sheny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2015lslktzimks-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