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明以来浙东地区的淡水渔业实现了较好发展,在区域农业经济中举足轻重。当时浙东淡水渔捕主要围绕江河溪流、湖泊、沼泽湿地进行,受水空间变化影响、毛细水利工程作用,明清浙东淡水渔捕的水环境处在相对动荡之中。明清浙东地区淡水渔获以鱼类为主,甲壳类为辅。各地共性渔获占大多数,形成了一批区域代表性淡水产,但区域特色渔获亦有鲜明特征,晚清存在不科学捕捞现象。晚明以来浙东淡水渔获的流通主要依赖鱼市、私贩以进行,存在一定的流通税。明清浙东淡水渔获的消费讲求时令、特产地,并存在一定的禁忌,总体对区域菜系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部分淡水渔获通过精加工得以保鲜或提升了附加值,部分淡水渔获被用于医疗。
出处
《农业考古》
2016年第6期173-180,共8页
Agricultural Archaeology
基金
宁波市文化工程项目"<宁波事>研究"(项目编号:WHZD15-2-3)
宁波大学SRIP科研创新基金规划项目"明清以来浙东区域历史环境与基层社会进展研究"(项目编号:16SI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