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如何做好粮食收购许可前置改后置后的市场监管工作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4年国务院和江苏省政府推行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先照后证"、前置改后置审批。根据要求,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即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要先向工商部门申请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再到当地粮食部门申领《粮食收购许可证》。
作者 张杨
出处 《中国粮食经济》 2016年第11期48-49,共2页 China Grain Econom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