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企业在日常交易中运用买方信贷的模式销售商品(劳务)已越来越流行,但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中关于买方信贷的处理方法对于收入"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特征有失考量。因此买方信贷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是当下一个亟需解决的难题。本文利用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中对收入确认的要求,以北京信威柬埔寨项目的买方信贷担保销售为案例进行研究,得出相应的收入确认结论,提出应当打破现行惯例做法,将买方信贷担保和产品销售合并成一个事项来考虑其收入确认,并结合相关收入确认理论的特点。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67-70,共4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