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入WTO将进一步促进中国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同时,也会带来负面影响和风险。为了防止负面影响和把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必须加强对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监管:应当制定《外资银行法》实行审慎管理和综合管理原则、更多采取中外合资方式引进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限制外资银行的进入和扩张速度。必须建立和健全灵活自如的、有效率的中国金融运行和监管体系:要执行广义货币政策体系,从总体上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采取措施支持商业银行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在实行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的前提下,允许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之间业务适当交叉和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