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美意识形态"论的问题首先不在宏观的理论层面,而在更为基本的语言和逻辑层面,在语言上主要表现为在同位结构、偏正结构(形容词+名词、名词+名词)和"复合结构"(单纯词)之间来回游移;在逻辑上主要表现为在"体"与"性"之间来回游移,定义无种差,定义的推理化或属概念多元化,属概念的分裂等。"审美意识形态"成了一个漂浮的能指,其所指处于一种游移迷乱、含混不清的状态。"审美意识形态"论在语言和逻辑上都不能成立。
出处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第6期94-98,共5页
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