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组织承载着公共利益表达、公共服务提供的功能,公共性为其根本属性。我国社会组织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公共性的危机。社会组织的行政化倾向、营利冲动及低水平的专业服务能力都在弱化其公共性,侵蚀社会组织的根基。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方能帮助社会组织走出发展困境。在合作治理理念下,政府需变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对社会组织由管控转向服务;社会组织应持续增加自我资源供给,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同时构建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三位一体"的监管制度,不断增强社会组织的公共性,推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出处
《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36-141,共6页
Probe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整体性治理视域下我国养老服务供给研究"(14CSHJ10)
项目负责人:韩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