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德法合治”,以儒、法两家的“德治”“法治”为理论基础,经过不断的理论交锋和实践尝试,历经古代社会长期对德礼、刑罚作用的理性权衡,以汉代提出“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以及经义注律、春秋决狱等法律的道德化趋势为标志,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1期59-62,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2015年北京行政学院学科建设课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德法合治"研究>(课题编号:2015XKJ0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