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法律是在中国历代法律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同时也体现了明代自身的特色。"连坐"作为明代法律刑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有相同的特点。明代涉及家庭成员被连坐的罪名主要有谋反大逆、谋叛、奸党、杀一家非死罪三人、采生拆割人、造畜蛊毒杀人等,这些罪名加上明代独有的时代背景,使得社会出现了大量的黑暗景象。连坐制度的施行,对于统治者维护自身统治,加强君主专制都有重要意义。
出处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139-141,共3页
JOURNAL OF SHANGQIU POLYTECHN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