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者通常认为,行事是指南朝的长史、司马行府州事。无论是行事的内容、行事者的身份,还是行事存在的时间,这一观点都有欠准确。行事是指官员以较低的官职摄行较高官职的职权。行事仅是盛行于南朝,在魏晋北朝以及此前和此后的朝代都存在,是中国古代通行的一项行政制度。南朝行事的内容最多的是州署事,然后依次是州署和军府事,郡事,军府事,军府、州署和封国事,军府和封国事,东宫事,县事等。南朝的行事者分为长史、司马,长史、司马兼任首郡太守或将军号,长史、司马同时兼任首郡太守和将军号,长史兼任郡丞、参军、中央官、太守、将军等。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112-117,共6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