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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备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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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部门预算备案审查,是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按照预算法和《淄博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试行办法》要求,紧紧围绕"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总体要求,以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为目标,探索开展的一项预算审查监督重要工作。根据预算法要求,市财政局在批复部门预算20个工作日内,将部门预算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取10个部门,对其预算编制、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6年第8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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