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行一元论和采行二元论的国家,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某种融合的趋势,解释性适用方法被广泛采用。这种方法以国内法为依托,通过援引国际人权法解释国内法的方式,实现国际人权法在国内的间接适用。可以作为解释资源的国际人权文件范围广泛,实际范围会受到各国国内法院所持的不同原理的影响。按照对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不同理解,国内法院解释适用的具体方法可以被分为"立足于国内价值"的方法和"立足于国际价值"的方法两类。在国际人权法尚无法在我国法院直接适用的情况下,"解释性适用"方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突破现实瓶项的可选路径。具体而言,我们应当立足于"国内价值",从价值增进型、价值确认型和语境解释这三种方法中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探索性实践和运用。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2016年第5期73-80,共8页
Orient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