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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犯事”小学生请父母来校,途中遭遇伤害校方应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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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8岁的儿子是一所小学2年级的学生。数月前一个周一的上午,我儿子在课间与同学小欣玩耍时,不慎将小欣推倒并撞破头皮。小欣父母闻讯来到学校后,强烈要求我方承担赔偿责任。班主任鉴于没有我的联系电话,遂让我儿子独自回家请我前去处理。不曾想,我儿子在回家途中,被行驶的摩托车撞伤,
出处 《青少年与法》 2016年第4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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