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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精神彰显的语言艺术——读德都蒙古民歌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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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尚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这就是刘勰说的“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的道理。诗是人用来表达感情和意志的,歌是把诗的语言音节拉长来唱的。所以,诗歌就是歌唱的“诗”。而民歌则是流传于民间的口头创作的语言艺术作品,是集体创作的可以歌唱的“诗”。因为它产生于民间,不同于文人创作的用来朗诵的“诗”,所以称它为“民歌”。但是,从产生的历史和社会背景来看,民歌要比“诗歌”产生的时间更遥远,其社会功能和影响力,要比文人创作的“诗歌”更大、更广泛。
作者 贾晞儒
出处 《柴达木开发研究》 2016年第2期61-6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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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1

  • 1黄世贤,毛 鹰编,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浪哨歌[M]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 被引量:1

共引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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