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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亲戚账户牟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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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基金公司经理王某用亲戚账户交易股票,4年获利249万余元。6月21日,王某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36岁的王某,硕士学历。案发前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经理。检方指控,2011年11月至2015年1月间,王某在担任该公司基金经理期间,利用掌握的有关投资决策、交易等方面的信息,违反规定,使用亲戚名下的证券账户,买人或卖出相同股票49只,获利249万余元。2015年11月4日,王某主动投案被刑拘,同年11月19日被逮捕。
作者 郑羽佳
出处 《南国博览》 2016年第8期7-7,共1页 The South of China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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