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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应该有代表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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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所谓代表作是指书法家的代表性作品,一般指最能显示书法家的思想水平或艺术风格的作品。它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能够代表艺术家综合水平,比如技术品位、形式美感、思想内涵等等;二是具有原创性,也就是首创性、独特性等。
作者 杨豪良
出处 《书法》 2016年第8期36-37,共2页 Calligraphy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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