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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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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档案法》第二条对档案是这样定义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作者 欧阳慧娟
出处 《天津档案》 2016年第3期19-20,共2页 Tianjin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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