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有医用氧舱达到5900余台。据资料统计,从1965年有医用氧舱起,至2014年10月,49年来我国先后发生41起氧舱起火、爆炸事故,死亡81人,伤9人。其中单人纯氧舱32起(自杀 1起,吸烟 2起,打火机引爆 1起,静电、电源线短路、违规等28起);两人纯氧舱 1起(静电);多人舱用纯氧加压 2起(违规使用氧气加压,电动玩具,电源线短路);空气加压舱6起:(1)1965年安装不规范,观察窗爆裂1起;(2)舱内吸烟 2起;(3)操作不规范,氧浓度高达40%,空调电源线短路3起。氧气房起火4起(高压输氧软管、氧气管接头塑料垫起火,油脂杂物,通风不畅等)。对此,国家医药管理总局于1994年9月24日发出了“关于暂停医用高压氧舱产品生产和使用的紧急通知”。国家技术监督局并于1995年制定 GB12130-95国家标准,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签发《医用氧舱使用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组织力量对全国在用氧舱进行了普查;继后全国各地又按照国标要求,对加压系统进行了相应改造,由此,氧舱事业得到了安全迅速发展。
出处
《中华航海医学与高气压医学杂志》
CAS
CSCD
2016年第3期241-241,F0004,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Nautical Medicine and Hyperbaric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