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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三社联动”解“社矫人员”社区服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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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区矫正是将犯罪行为较轻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在司法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帮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这是为了通过劳动教育,增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但更重要的原因是通过社区服务体现补偿社会的功能,促进服刑人员的再社会化。
作者 柯晓霞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6年第21期16-17,共2页 China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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