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游船、长途客轮和客货混装船舶(以下简称客船)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特殊业态。其食品经营在跨区域的流动交通工具上,航行周期长。客船在许可、监管、在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流程和工艺、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各方面,都因其流动性和固定食品经营单位显著不同。我国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区域监管方式难以进行有效监管,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率高。
出处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6年第6期52-53,共2页
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