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重构国际税收秩序,就必须重新审视国际税收利益分配的基本原则,反思税收管辖权的理论基础问题。因此,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必须立足于国内法与国际法这两条路径,对实施税收管辖权进行审思与展望,重视其概念的厘定与规则的运用,并最终实现从理念到法条的过渡和从概念到行动的转变。从国内税收治理的角度而言,应进一步厘清税收管辖权"取"与"用"的逻辑;从国际税收治理的角度而言,应进一步研究税收管辖权"争"与"让"的逻辑;国内税收管辖权的治理关键在于纳税人同意权的强化,国际税收管辖权的治理关键在于税收管辖权规则的更新。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98-102,共5页
基金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度税收科研课题"大国税收视角下的国际税收合作研究"(批准号:2016YB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