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民社会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具有多重涵义。从哲学、政治经济学和唯物史观等维度审视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的学说,可以得出市民社会是国家存在的基础、人们特定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以及人类历史的起源地和发展的舞台。当前,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尤其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应当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理论为指导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激发社会活力、维护社会公平、依法推进社会自治、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9-23,共5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谐社会建设视域下人的全面发展研究"
项目批准号:10BSH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