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我单位的张总工程师是个发明设计家,仅申请专利就有十多项.他不仅对工作兢兢业业,而且也乐于助人,经常参加社会公益性捐赠活动.张总工程师每月工资收入8000元,有时还能从高校获得讲课费、从技术设计院获得咨询费.他非常想了解,用哪种方式捐赠才能做到既捐赠出去,又能最大限额抵扣,而又不违反税法.我查找了相关税法,仅知道个人所得税法中有规定,个人的公益性捐赠在应税所得30%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对于其他规定就不得而知了.请专家解答,对于张总工程师,在有几种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怎样捐赠才最合理、税负最低?
出处
《纳税》
2010年第8期31-32,共2页
Tax Pa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