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消费 新主张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买卖是人类最早、最基本的交易行为,有买卖就有消费,有消费就有权益。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作者 顾佳华
出处 《福建质量管理》 2016年第4期1-1,共1页 FuJian Quality Manage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